赵乐秦在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上强调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提供坚强保障
周家斌主持会议
讯(桂林日报记者文新军)1月23日,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书记赵乐秦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我市实现“两个建成”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家斌主持会议。
市领导粟增林、潘永建、杜福初、张晓武、陈丽华、李国忠、吕洪安、王建毅、赵仲华、何翔、邓志勇等出席会议。
赵乐秦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的成效。他表示,过去的一年,我市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一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二是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三是“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强化,四是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进一步厚植,五是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加强,六是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格。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赵乐秦指出了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虚化、弱化、形式化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单位存在“四风”花样翻新反弹回潮问题,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扶贫低保等民生资金等等。
赵乐秦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明确提出“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新要求。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个依然”科学判断和“两个决不”部署要求上来,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牢牢抓住作风建设这个突破口,推动党风政风社风全面好转。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形成强大震慑,巩固压倒性态势。要充分发挥巡察监督这把利剑作用,确保年内见到成效。各县区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工作作为当前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要充分用好巡察成果,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通报曝光,严肃问责,切实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充分释放问责制度力量,推动责任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用好问责“撒手锏”,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赵乐秦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内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要始终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作为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锤炼党性的“大熔炉”、纯洁党风的“净化器”作用,努力形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要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党组织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穿始终,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来抓,重点要履行好“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就及时处理、采取措施,及时咬耳扯袖,敢红脸敢瞪眼,不要怕得罪人,使党员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要坚持固本培元,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上率下,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的示范引领。要深化纪检改革,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周家斌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赵乐秦书记的讲话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扎扎实实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特别是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中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第五届纪委委员等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中区直驻桂林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不是纪委委员的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长、市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各人民团体纪检组长,各纪工委书记,市直属企业、市属高等学校纪委书记,中区直驻桂林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巡察机构和市纪委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