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谭熙 通讯员周建文)因为没钱还债,男子周某情急之下坑起了朋友。利用帮朋友打听门面的机会,骗走了将近3万元。昨日,记者从秀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周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批捕。
周某因为生意资金周转的需要问人借了一笔钱,迟迟没有归还导致被债主追债。正在他苦于凑钱的时候,朋友老王(化名)找到他,想让他帮忙打听位于秀峰区天宝大厦旁边的一个门面是否有人租了。
周某则是在谋划,可以用这件事从朋友那搞点钱来还债应急,于是他便立即一口答应了老王。
去年8月15日,周某告诉老王,他看中的门面正在对外招租,但需要缴纳3000块的保证金。老王没多想,通过手机银行把钱转给了周某。
“门面中标了。”周某之后又用追加保证金、门面押金、一年预付租金等各种理由骗取老王的钱。前前后后加起来,将近3万元。
不过,纸包不住火。今年3月中下旬,老王经过他中意的门面时,却发现有人已经在该门面做生意了。打听之下,他才知道自己上了周某的当,“怪不得钱给他以后,他就没再跟我联系了。”
于是,老王报了警。
上个月20日,警方在乐群路口一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周某抓获。周某如实交代了他以帮老王租门面为由骗钱的经过。至于骗来的那些钱,周某已经用于还债了。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帮老王租赁门面需要交保证金、预付租金、押金的事实,诈骗老王近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已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法批准逮捕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