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唐舒格)“在买这台电动独轮车时,销售商家告诉我可以上路行驶,所以我才花了1000多元买的,没想到还要罚款。”4月20日下午,一男子骑着“代步神器”在街上“溜达”时,被交警拦下,并处以50元的罚款。
男子骑着电动独轮车过马路被交警拦下4月20日下午18时许,七星交警在辖区建苑路口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这时人行道绿灯亮起,从辅星路口方向由北往南往穿山东路行走的人群中,唯有一名男子以高于众人的身姿,被执勤交警“捕捉”到。原来,该男子脚踩着一个白色的独轮车“行驶”在路上。待男子安全经过斑马线后,交警将其拦下。
“我之前在网上查过,电动平衡车属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当然可以上路行驶!”在交警告知这种车辆不能上路行驶时,该男子振振有词称:“在买这台电动独轮车时,销售商家告诉他可以上路行驶的。”交警询问到电动独轮车如何采取制动时,这名男子脱口而出:“从车上跳下来就可以了。”面对如此“制动”,交警苦口婆心地对男子解释,这类电动平衡车安全系数较低,不具备上路行驶的条件,发生交通事故难以界定责任;安全隐患也很多,包括平衡性、制动性、危险性等。电动平衡车可以在特定的场合,如公园、小区、广场等使用,但骑着上路是不允许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男子因使用电动独轮车上路行驶,妨碍交通安全,被处以50元的罚款。交警在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后,男子将电动独轮车收起随身携带后离开。
交警提醒广大民众,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代步神器”均不能上路行驶,一旦发现将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