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社会救助对扶贫工作贡献率
我市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
讯(桂林日报记者刘倩)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继续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对扶贫工作的贡献率。
农村低保是扶贫开发政策中一项重要的救助政策,覆盖面广,救助效果好。2016年,我市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5年的年人均2760元提高到年人均3000元。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12亿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74亿元,发挥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去年年底,我市制定了《脱贫攻坚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提出逐年提高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缩小低保线与扶贫线的差距。目前,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人数达13.18万人,重合率为54.6%。我市要对农村扶贫对象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解决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无法维持,以及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实现“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的脱贫攻坚目标。并重点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社会救助专项制度衔接措施,着力规范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规范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兜底水平和医疗救助补助水平。
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同时,我市还将在“精准救助”上下功夫。去年,我市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分类查处等方法,严厉查处了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出现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等问题,全市共有116人被查出存在“人情保”、“错保”等问题而退出低保。今年我市将继续打造“阳光低保”,建立精细的工作规范体系、精确的工作督查体系、精准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精心的社会关爱体系,从根本上铲除“关系保、人情保”滋生的土壤,实现低保政策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