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讯(桂林日报记者文新军)日前,自治区督导组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3月15日上午,我市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落实自治区督导组的相关要求,部署做好漓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据悉,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广西期间向我市交办了32批、301件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其中,举报内容属实的103件,部分属实的131件,不属实的67件,重复举报的97件。针对存在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多次实地督办,各相关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全力整改,各项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全面完成了漓江流域21家采石场整改,完成采石场复绿工作。截至2017年3月7日,我市已完成问题整改208件,剩余26件正在整改之中。
会议重点对我市自然保护区的环境整改问题和漓江风景名胜区的环境整改问题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有整改任务的相关县(区)和部门,还没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的,要尽快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要认真梳理整改情况,完善相关整改台账资料,对整改措施没有到位的要及时补上,要按照“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原则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并验收、销号。
彭代元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