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日报记者孙敏 刘倩)1月7日上午,桂林市政协对市政协四届六次至五届一次会议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漓管委、市公安局等一批先进承办单位,以及优秀提案、先进工作者获得表彰,政协提案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市政协主席粟增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建毅,副市长兰燕,市政协副主席叶兆泉、汤桂荔、肖立华、邹长新、罗永东、郑毅、钟麟、区捷,秘书长苏甲杏参加表彰会,并为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奖。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市政协四届六次至五届一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人民政协的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提出提案276件(其中,市政协四届六次249件、五届一次27件),经审查立案263件。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办理方式,推动提案意见建议得到落实。这些政协提案凝聚着我市改革发展正能量,推动市委、市政府一批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和发展改革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桂林科学发展添劲助力,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此次评选是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经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参加单位和承办单位民主推荐,市政协评选小组评选,并报市政协五届三次主席会议通过,市政协决定对漓管委和市公安局等15个先进承办单位、21件优秀提案、2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市公安局获得了先进承办单位的荣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公安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协委员的关心关注下,市公安局圆满完成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获得了大家的认可。“今后,我们将不断创新办理方式,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让委员满意,让人民满意。”
政协桂林市委员会关于表彰市政协四届六次至五届一次会议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17年1月7日)
政协桂林市四届六次至五届一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人民政协的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提出提案276件(其中四届六次249件、五届一次27件),经审查立案263件。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办理方式,推动提案意见建议得到落实。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扎实推进提案工作科学化发展,经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参加单位和承办单位民主推荐,市政协评选小组评选,并报市政协五届三次主席会议通过,决定对21件优秀提案,15个先进承办单位,2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市各承办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积极通过提案方式履行职责,多出精品提案,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桂林市政协四届六次至五届一次会议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优秀提案
一等奖(3件):
1.致公党桂林市委会提出的第36号:《关于加强对桂林传统村落和古建筑保护与传承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2.民革桂林市委会提出的第49号:《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2016年四届六次)
3.民建桂林市委会提出的第102号:《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二等奖(6件):
1.民进桂林市委会提出的第70号:《关于完善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聘用制度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2.九三学社桂林市委会提出的第115号:《关于改造三里店大圆盘交通节点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3.胡卫新委员提出的第126号:《关于加快推进桂林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4.王军平委员提出的第155号:《关于桂林市中心漓江流域的保护性开发利用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5.民盟桂林市委会提出的第194号:《关于加快桂阳公路雁山段休闲农庄发展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6.程开涛委员提出的第226号:《关于桂林市区道路停车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合理化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三等奖(12件):
1.张翔委员提出的第34号:《关于对桂林桃花江路道路及环境改造提升的建议》(2016四届六次)
2.秦明群委员提出的第77号:《建议大力发展我市健康养生产业》(2016年四届六次)
3.曾忠涛委员提出的第86号:《关于加快临桂新区基础配套设施发展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4.文小青委员提出的第90号:《关于加强桂林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5.冯俊杰委员提出的第121号:《关于加强对漓江灵川段河道挖沙管理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6.王明方委员提出的第151号:《关于建立桂林市各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7.车建六委员提出的第1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漓江支流综合治理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8.朱彦委员提出的第211号:《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力量推动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9.桂林市工商业联合会提出的第217号:《关于桂阳公路沿线建筑景观与国际旅游黄金通道和谐共存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10.唐喜付委员提出的第230号:《关于破解我市中小企业三难问题的建议》(2016年四届六次)
11.农工党桂林市委会提出的第1号:《关于开发“桂林旅游”APP的建议》(2016年五届一次)
12.谢立委员提出的第6号:《关于加快芳香路段接通建干路口和栖霞桥头的工程施工的建议》(2016年五届一次)
二、先进承办单位名单(15个)
市委宣传部、市漓管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文新广局、市旅发委、市城管委
三、先进工作者(20名)
张文军(市委办)、廖玲(市委宣传部)、刘仁山(市政府办)、原艳(市政协办)、林恩峰(市漓管委)、段前佳(市发改委)、巫自识(市教育局)、黄斌(市工信委)、周路(市公安局)、黄莹(市财政局)、阳新息(市人社局)、夏创(市环保局)、余思颖(市住建委)、田春燕(市交通局)、江建中(市农业局)、熊丽敏(市商务局)、吴兴健(市卫计委)、李国和(市文新广局)、陈微(市旅发委)、奉海元(市城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