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日报记者张苑 通讯员周锴)近日,叠彩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中山北路多家手机销售店查处了一批假冒的“OPPO”牌充电宝。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商家以这批商品只作为附赠给消费者的赠品而不是销售品为由,企图推卸责任。但工商执法人员指出,用假冒商品做赠品,商家同样要承担责任。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中山北路一家手机销售店销售的“OPPO”牌充电宝有假冒嫌疑。叠彩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到现场进行了检查,结果在被举报的这家手机销售店查出了一批“OPPO”牌充电宝,经鉴定,这批充电宝并非该品牌厂家生产。据厂家相关人员介绍,该厂生产的充电宝并无类似款式。此外,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正牌的“OPPO”牌充电宝在市面上的销售价格是200多元一个,虽然手机店经营者声称这批充电宝只作为赠品赠送,但据透露其成本只有几十元。
当天,工商执法人员还在中山北路附近另外几家手机销售店查获了类似冒用“OPPO”注册商标的充电宝,共计1000多个。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