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日报记者文新军)12月28日,桂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有关报告及需提交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表决通过了有关文件及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锋、王德明、石春莲、赵德明、何运保,秘书长周理胜及其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邓学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桂林市政府关于我市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据悉,截至今年12月26日,市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年均值达到一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3天,同比增加9天,优良率为83.9%,同比上升2.2%。PM10均值浓度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6%;PM2.5均值浓度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石春莲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有关事项方式的规定;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会议最后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潘永建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副市长彭代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敏、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委室的副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灵川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和六城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