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蒋璇 通讯员陈缵茂)心疼老婆本是件好事,可恭城男子谢某见不得妻子与邻居吵架时受了欺负,竟拿菜刀将对方砍成重伤,结果把自己也送进了监狱,导致两败俱伤。昨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
去年10月25日,谢某的老婆杨某与邻居蒋某因为土地纠纷吵了起来。两人越吵越凶,杨某拿起一个杉树蔸扔向蒋某,蒋某见状,顺手操起一根木棍朝杨某腰部打去,杨某随后整个人跪倒在地上。
看到老婆吃了亏,一旁的谢某哪里咽得下这口气,于是他快速转身跑回家中,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朝蒋某砍去。周围的村民见状报警,蒋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当天,谢某在家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医鉴定,蒋某左手的损伤已构成重伤二级,七级残疾。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案发后,谢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由于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且被害人蒋某存在一定过错,对谢某可酌情从轻处罚。谢某的犯罪行为给蒋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谢某的行为明显具有过错,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其应对原告人的损失承担70%的侵权赔偿责任;蒋某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亦具有一定过错,其对自身损失应承担30%的责任。
最后,法院遂以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同时责令谢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蒋某经济损失人民币79862.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