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销售乱象需加强治理
提案名称:《关于加强对保健品销售乱象治理的建议》
提案人:市政协委员谢立
关注理由:
近年来,随着人们养生意识的增强,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市场上出现的保健品品种越来越多。但是保健品的生产与销售鱼龙混杂,真假难辨,乱象横生,扰乱了很多家庭的正常生活,成为继电信诈骗之后被人们广为诟病的一大现象。
据中国保健协会最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保健品的销售额约有2000亿元人民币,而老年人的消费占了50%以上。近年来,痴迷保健品的老人越来越多,老年人被忽悠买保健品呈爆发性增长趋势,其结果就是引发家庭不和,老年人多年积蓄被引诱拿出来不断购买保健品,身体却可能因吃劣质保健品越来越糟。正因为保健品销售乱象愈演愈烈,所以有必要加强治理。
经营者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概念。事实上,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并不具有治疗功效。此外,经销者还虚构“权威证明”骗取信任。有些商家通过“赠药”、“免费试用”、“发放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各种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并请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甚至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亏了的心理暗示,使老年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进而持续地花钱购买大量的保健品,造成家庭经济损失和物质浪费。
还有的商家名义上是开展免费健康讲座、免费旅游活动,实际上则是为了兜售保健品。
委员建议:
工商、食药监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健品的销售要加强监管,加强抽查,对于名不副实的虚夸保健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的销售模式及销售行为应有约束和惩罚的具体措施。
居委会和社区应加强对居民的保健品常识宣传教育,可以用墙报、宣传单、告示、讲座、视频等多种形式向居民讲解保健品和药品知识,使大家不要轻信夸大的保健品宣传。要让大家知道,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要把保健食品视为药品,试图治疗某些疾病。选购保健食品时还应仔细阅读说明书,认准外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请公安部门讲解法律,解析典型的保健品诈骗案例,加强信息沟通。安全防范的宣传越到位,群众了解的此类信息越多,越不容易上当受骗。对中老年人群体和慢性病人群体,尤其要加强提醒。
此外,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以及传统的纸质媒体如报刊杂志等,可以设立一些预防保健品销售诈骗的节目、栏目,让群众了解保健品销售乱象的真相,不盲从虚假宣传,可以有效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提高人们正确的健康意识。
桂林晚报记者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