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中医师承名单公示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及社会公众:
为了规范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中医临床技能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相关法规政策,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现将蓝田县中医师承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
本次公示的中医师承人员共计XX名,他们分别来自蓝田县内各医疗机构,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深厚的中医药理论知识,公示名单涵盖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多个专业领域,确保了中医药服务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
1、姓名:XXX(男/女),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执业医师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2、姓名:XXX(男/女),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执业医师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
公示方式
1、通过蓝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antian.gov.cn)发布公示信息。
2、在蓝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公示栏,现场展示公示名单。
3、利用当地媒体资源,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进行公告。
4、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和公众。
监督机制
1、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示名单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2、对于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结果予以公布。
3、对于查实有虚假信息的申报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取消其未来所有资格认定。
其他说明
1、公示期内,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2、我单位将对公示名单进行定期审查,以确保其准确性和时效性。
3、公示名单一经确定,将正式纳入中医师承教育体系,参与后续的师承培训和考核。
我们诚挚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让我们携手努力,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做出积极贡献。
蓝田县中医药管理局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