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中医师承名单公示栏】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卫生健康局决定对拟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进行中医师承资格审核,现将拟通过审核的中医师承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1、姓名:XXX;性别:男/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学历:本科/大专/中专;职称: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方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等;拟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2、姓名:XXX;性别:男/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学历:本科/大专/中专;职称: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方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等;拟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3、……(此处省略其他拟通过审核的中医师承人员名单)
公示方式
1、在我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上公示;
2、在我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大厅设置公示栏进行现场公示;
3、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间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拟通过审核的中医师承人员名单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局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邮箱地址:XXX@qs.gov.cn。
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局投诉举报电话:XXX-XXXXXX;市卫生健康局监察室投诉举报电话:XXX-XXXXXX。
其他事项
1、拟通过审核的中医师承人员名单将在公示期满后由市卫生健康局正式发文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2、未经公示的拟通过审核的中医师承人员名单不得对外公布。
3、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