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中医师承名单公示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了规范和田地区中医医疗服务,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和田地区中医师承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师承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异议。
1、姓名(或单位名称):XXX
2、性别:男/女
3、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4、民族: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
5、学历:本科/大专/中专等
6、职称:助理医师/医师/高级医师等
7、执业地点:和田市/其他区域
8、执业范围: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9、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公示方式
1、网络公示:在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相关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
2、纸质公示:将名单以公告形式张贴在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地点。
公示期间的监督与异议处理
1、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异议,我们将认真核实每一条投诉,并及时给予反馈。
2、对于经核实存在违规行为的中医师承人员,我们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后续工作安排
1、公示结束后,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公示名单进行复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对于公示期满后仍未接到有效异议的中医师承人员,我们将正式录入中医师承名录。
3、我们将定期对中医师承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注意事项
1、请广大市民朋友对公示名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虚假信息,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2、公示名单仅用于公示目的,不作为评价和选择中医师承人员的依据。
3、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关注,如有变动,我们会及时通知。
特此公示。
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