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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同意带教证明.医疗机构带教证明中医师承

【中医师承同意带教证明】

兹有我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的中医专业学生(以下简称乙方),现就读于我校中医专业,为使乙方在理论和实践技能上得到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其中医诊疗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由甲方作为乙方的导师,承担乙方的中医临床实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甲方作为乙方的中医临床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乙方进行中医基础理论、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根据乙方的学习进度和能力水平,指导乙方进行中医临床技能的学习和实践操作。

中医师承同意带教证明.医疗机构带教证明中医师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甲方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临床实习管理办法》和本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带教职责,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给予指导和建议,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完成中医临床实习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实践操作,努力提高自己的中医诊疗水平,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指导,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四、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甲方应对乙方的学习进步给予充分肯定,对乙方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乙方也应积极向甲方请教,虚心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五、甲方与乙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甲方与乙方均应妥善保管涉及乙方学习的相关文件资料,不得泄露乙方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六、本证明自签发之日起至乙方完成中医临床实习任务并取得相应证书之日止有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或变更带教关系的,甲乙双方应提前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本证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注:本证明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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