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师承号文件】
随着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为了规范中医师承教育,提高中医师的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文件。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中医医疗服务活动的中医师、中药师、中医针灸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中医师承教育要求
1、学历要求:申请中医师承教育的申请人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申请人需具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医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且在中医领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师承关系:申请人需与一名具有高级职称且在中医领域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中医师建立师承关系。
4、学习时间:申请人需在师承关系存续期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1、基础理论:包括中医基本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等。
2、临床实践:包括中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等各专业的临床实践技能。
3、科研能力:培养申请人的科研思维和方法,鼓励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
中医师承教育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学历、专业、师承关系等进行审核。
3、培训:申请人在师承关系存续期间参加规定的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
4、考核:申请人通过师承关系的考核,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中医师承教育管理
1、建立中医师承教育档案,记录申请人的学习过程、考核成绩等信息。
2、定期对中医师承教育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教育质量。
3、对于违反中医师承教育规定的申请人,取消其中医师承教育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证书。
附则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相关部门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本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