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命名原则”主要遵循如下通则:
①药品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名、英文名三种;
②药品的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用代号、政治性名词及容易混同或夸大疗效的名称;
③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拟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
④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不能用作药品通用名称。
1.原料药命名原则
①中文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
②无机化学药品,如化学名常用且较简单,应采用化学名;如化学名不常用,可采用通俗名,如:盐酸、硼砂。
③有机化学药品,其化学名较短者,可采用化学名,如:苯甲酸;已习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药用情况,可尽量采用,如:糖精钠、甘油等。化学名较冗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i音译命名。音节少者,可全部音译,如codeine可待因;音节较多者,可采用简缩命名,如:Amitriptyline阿米替林。音译名要注意顺口、易读,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间不得混淆,重音要译出。
ii意译(包括化学命名和化学基团简缩命名)或音、意结合命名。在音译发生障碍,如音节过多等情况下,可采用此法命名,如:Chlorpromazine氯丙嗪,Cefadroxil头孢羟氨苄。
④与酸或盐或酯类的药品,统一采取酸名列前,盐基(或碱基)列后,如:Streptomycin Sulfate硫酸链霉素,Hydrocortisone Acetate醋酸氢化可的松。
与有机酸成盐的药名,一般可略去“酸”字,如Poldine Metisulfate译为甲硫泊尔定;Sorbitan Laurate译为月桂山梨醇。
英文词尾为“-ate”的酯类药,可直接命名为“XX酯”,如Fedrilate非屈酯。与缩合基加合成酯类的药亦可将XX酯列后,如Cafcanel Daloxate头孢卡奈达酯。
⑤季铵盐类药品,一般将氯、溴置于铵前,如:Benzalkonium Bromide苯扎溴铵。除沿用已久者外,尽量不用氯化XXX,溴化XXX命名。与有机酸组成的季铵类药名,酸名列于前,一般亦略去“酸”字,如Amezinium Metilsulfate译为甲硫阿镁铵。
⑥生化药的英文名一般仍以INN为准。
中成药命名如何规范?
云南白药、速效救心丸、风油精、鼻炎灵以后都要改名字了,因为前不久,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一个中成药命名指导原则,速效、精、灵、等不能入药名。怎么规范才好呢?真要按指导原则中那么办,很多人表达了担忧。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担忧社会成本。像云南白药这样的老字号,历经百年,沉淀下的是品牌价值、文化符号甚至情感寄托,一旦改名,损失难以用金钱估算。按照新的原则,涉嫌命名不规范、必须改名的老字号、老品牌不止云南白药一家,换名就是换牌子,这个成本账要不要算一算?除了药材产业的成本,消费者也要付出代价,原来耳熟能详的,现在要重新识药,认识成本也增加了。担忧认知混乱。改名是为了帮助老百姓防止误导,别让夸大的名字带沟里,还老百姓一个清楚明白。可是,一些家喻户晓的名字,改了之后,反而会导致模糊甚至混乱。速效救心丸也好、风油精也罢,都知道咋用,改新名字后,会不会一时让大伙更懵懂?此外,还有人对有些原则也有疑问。比如,不让用人名地名当药名,这为啥呢?王守义十三香、王致和豆腐乳,叫了多少年,没觉得有啥坏处啊。调料、食物能用人名,中成药为啥就不能呢?也有人说,降压、消炎这样的说法,一定是夸大疗效吗?可不可能只是在说明主治方向呢?老百姓也不会认为带灵字的药就一用就灵吧?还有人建议,是不是可以将具有品牌价值的老字号、形成社会认知的老药品,与那些涉嫌夸大和暗示疗效的药物区别对待?对已上市和新申报的产品是不是也分开考虑?这些担忧和建议,应该说,挺有代表性,不乏道理。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很正常,相关部门也表示,会充分考虑代表性意见。希望中成药命名规范这件事,做起来成本尽量低些,效果尽量好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