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定地震救援通行证
尊敬的救援人员,
在四川省泸定县发生的强烈地震中,无数勇敢的救援人员奋不顾身地投入到抗震救灾的前线,为了确保每一位救援人员的快速、安全到达灾区,特此发放“四川泸定地震救援通行证”,请务必妥善保管,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持证人员范围及职责
1、持有本通行证的人员仅限于参与此次地震救援行动。
2、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地震救援的各项法律法规。
3、在执行任务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听从调度,不得擅自行动。
4、不得将通行证用于非救援活动,如旅游、探亲等。
5、不得私自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6、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通行证使用规则
1、持证人需在进入灾区前出示通行证,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核验。
2、持证人须佩戴明显的救援标识,以便识别。
3、在执行任务期间,持证人应全程佩戴通行证,不得擅自离队。
4、在救援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离开,须提前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
5、持证人应随身携带通行证副本,以备不时之需。
6、在返回途中,持证人应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通行证使用情况。
通行证管理与监督
1、救援队伍负责人应对通行证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滥用现象。
2、公安机关将对通行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3、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官方渠道举报通行证的非法使用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注意事项
1、持证人在救援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确保自身安全。
2、在灾区内,应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3、在救援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避免造成二次灾害。
4、在救援结束后,应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并按照要求归还通行证。
紧急情况处理
1、若持证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在紧急情况下,持证人有权拒绝执行非救援任务,并向上级领导请示。
3、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情况,并按照要求归还通行证。
其他事项
1、持证人在执行任务期间,应遵守当地的交通规则,确保救援车辆的安全行驶。
2、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通行证无法正常使用,持证人应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寻求替代方案。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电子邮箱:XXXXX@XXX.com
3、官方网站:www.xxxxx.com
4、救援热线:XXX-XXXX-XXXX
八、生效时间:本通行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地震救援行动结束之日止。
九、本通行证的解释权归四川省公安厅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向四川省公安厅咨询。
敬请各位救援人员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此次地震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让我们携手共克时艰,为受灾群众送去温暖和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