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有63个贫困村(35个面上贫困村,28个深度贫困村)。村级组织集体经济积累少、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制约脱贫攻坚工作推动进程。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隆安县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县委、县政府加大引导扶持,强化监督管理,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
隆安县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指导、规范、监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18年,全县统筹整合市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专项经费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共8482万元,下发到各乡镇,为各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有了政策和资金支持,隆安县因村制宜打出“连环组合拳”,变“输血”为“造血”,实现了集体有收入、企业获发展、村民得收益的多赢局面。
首先,隆安县清理开发集体资源。部分贫困村全面清查村集体所有的资源,采取自营、承包等方式进行开发,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例如,那桐镇镇流村清理回收合同期限已满的村集体荒地,重新发包,预计增收15万元/年;古潭乡中真村通过出租本村矿山、石场,收入达16万元/年……在隆安县,类似的贫困村共有18个,截至今年9月,共获得收入106.53万元,为本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注入新生动力。
盘活集体资产促进增收。隆安县城厢镇四兴村、那桐镇镇流村通过出租闲置的村委旧办公楼、村小学校舍等,分别年获租金0.85万元、1.87万元;乔建龙念村、南圩镇四联村、那桐镇龙江村、雁江镇东义村等利用闲置房产获得租金收入。仅这一项,全县12个村获得收入27.12万元。
整合资金投入企业或合作社中,获取分红收入。部分贫困村将帮扶专项资金、村集体资产等投入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由企业进行自主经营,按不低于8%的年回报率托底分红。企业将本金返还给村集体后,由村集体评估企业的发展状况和信誉状况再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全县63个贫困村中有56个村投资企业、合作社,获得收益达350.06万元,占全县贫困村总收入的73.6%。
隆安县还探索发展光伏产业。目前,全县有14个贫困村发展光伏产业,共获得收益22.97万元。
兴建设施出租承包。隆安雁江镇东礼村成立专业合作社,整合财政专项资金48万元,建设标准、规模的养鸡大棚并发包给贫困户。引进广西富凤公司发展肉鸡养殖,既保障贫困户增收,又实现村集体有收入。布泉乡巴香村投入205.27万元在咘卜屯建牛栏,出租给巴香邦福养牛合作社,每年获得收益5万元。
成立专业合作社,自营或者联合经营开发特色产品。雁江镇渌龙村建设渌龙村酸笋加工基地采取合作社统一收购原料、统一定点加工,企业统一销售的模式进行运作。据统计,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该村共计销售酸笋123500斤,按每斤0.5元利润计算,共收益61750元。
整合专项资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南圩镇南兴村利用专项资金和帮扶企业筹集资金共250万元建设种桑养蚕产业示范基地。屏山乡雅梨村则建起肉猪养殖场,拟养殖肉猪2000头/年,预计年收益可达24万元。
截至2018年9月,隆安县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社区)104个,63个贫困村全部实现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其中收入3万—5万的村10个,占15.9%;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53个,占84.1%;28个深度贫困村全部达到收入5万元以上。 (记者 李静 通讯员 潘玲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