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通报了2017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情况,共抽查91个工程,发出42份停工整改建议书和48份隐患整改建议书,停工率为46.2%,整改率为52.7%。
42个工程收到停工整改建议书
2017年2月15日—3月5日,区住建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据悉,本次检查共覆盖14个设区市和36个县(区、市),共抽查91个工程,其中商品住宅50个、保障性住房16个、公共建筑22个、市政项目2个、其他项目1个。受检工程总面积361.24万平方米,总造价约49.80亿元。
检查组共发出42份停工整改建议书和48份隐患整改建议书,停工率为46.2%,整改率为52.7%。对受检工程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
27家企业被列入严管工程名单
通报显示,截至3月15日,共有23家施工企业、4家监理企业逾期未提交整改报告或虽提交整改报告但整改不认真,视为拒不整改,被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整改,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严管工程名单。整改期间,这些施工、监理企业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都将被暂停;暂停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期间锁定这些施工、监理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6家施工企业、30家监理企业,因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较多,被检查组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但已按时完成整改,或被检查组下发整改建议书,虽已提交整改报告但整改仍未达到要求,被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
110人被通报批评并暂停执业
20名项目经理、5名项目总监、11名施工员、24名质检员、33名安全员、7名取样员、10名见证员,在本次检查中因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被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被通报人员在广西执业资格和上岗任职都将被暂停90日。同时,这些人员目前所担任职位的工程,须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更换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
22个工程因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且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被列入专项检查。
8个工程在2017年3月15日前,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被进行挂牌督办并予以立案查处。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禁止施工。
13个工程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网 “检查信息公开”栏目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
(记者 韩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