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兴宁区组织国土、城管、司法、公安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位于兴东街道办鸡村三队、金川路路尾那考河湿地公园沿线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共拆除违法占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900平方米。
鸡村三队违法建筑为村民私自违法搭建作住宅用途的砖混结构房,总共5栋。兴宁区在组织开展整治城中村“两违”工作时,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发现,这些建筑并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属于违法建筑,执法人员立即下发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违建者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但违建者置若罔闻,直至当天仍未拆除。
近年来,随着兴宁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建设实施,涉及土地征收开发、房屋征用拆迁工作不断推进,出现部分村民借机违法占地搭建的现象。对此,兴宁区高度重视,加强监控,加大整治力度,竭力遏制“两违”,并根据土地变更调查、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以及现场核实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两违”的整治,形成打击“两违”的高压态势。 (张建伟 吴松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