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孙天健)12月11日下午,南宁的李老伯到家附近一家银行取钱还房贷。他在银行柜台取款6600元后忘了及时取走,这笔钱被一名陌生男子顺走。民警根据监控录像辗转找到该名男子,顺利追回6600元。
11日下午3时左右,李老伯到青林路一银行柜台取款6600元还房贷。办完取款手续后,他拿了存折径自离开银行。直到4时左右,李老伯才发现钱在柜台忘了拿。他急忙回到银行,工作人员告之并没看见其遗落在柜台的钱。无奈之下,李老伯只好求助警方。
青秀山派出所两名民警到银行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李老伯的钱是被一名后来办理业务的男子拿走了。很快,民警就核查到该男子身份并联系上对方。一开始男子并不承认顺走老人的钱,经民警耐心做说服工作,男子才承认是自己所为。当天晚上,男子将钱如数归还李老伯。
民警表示,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遗失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的,以侵占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男子归还了李老伯的遗失物,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