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山县始终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作为优化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战略举措来抓,坚持三个到位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及时调整和成立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政法书记担任,成员由县反邪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组成,各乡镇和村(社区)也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要求各有关部门、各有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早预防、早准备,互通情况,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力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上下协调、预防在先”的工作局面。
二是人员落实到位。健全帮教队伍,对辖区内的涉邪人员落实“四个一”和“四跟进”工作措施,即一名责任领导、一名具体责任人、一个包保小组、一个包保方案和思想教育跟进、健康生活跟进、各相关爱跟进、监督管理跟进。同时,还落实包保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面对面”教育转化工作。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通过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对那些因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地邪教分子从事破坏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清除”。
通过采取以上三措施,马山县反邪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的目标,圆满完成防处的各项任务,为马山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