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实施以来,马山县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发展,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切实提高农村低保的覆盖率,有效解决农村地保户的生活困难问题,促进全县扶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目前我县2016年8个项目按时有序推进,其中加方浪旗、里当“金鸡寨”2个安置点将年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以上,部分将可搬迁入住。全县农村低保人数231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575人,截止目前全县农村低保重合率为97%,同时还调整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切实提高农村低保家庭生活水平。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项目选址。县移民搬迁组以有利于搬迁对象就业安置为出发点,依托县城、重点镇、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等地区集中安置,各安置点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选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尽量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安置点生产生活配套设施,降低投资成本。
多措并举,强化项目用地保障。一是成立县项目用地征地拆迁督查组,抽调精干力量加强征地拆迁工作,实行项目推进问责制,定期通报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明确乡镇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征拆办、国土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作为第二责任人。同时,乡镇政府还明确征地拆迁工作所在村委会作为连带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限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三是用足用活自治区、南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政策,通过统筹城乡发展,采取以征地定红线、调整规划等措施,尽量降低用地成本,解决项目用地瓶颈难题。
充分利用县城库存房安置。为加快推进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入住率,县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要求,以房地产去库存房方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目前已完成购买商品库存房297户3万平方米,可搬迁入住1300人,实现搬迁率6.27个百分点。
加强统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资金专责小组活学活用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政策,主动对接金融部门,争取农发行政策性专项贷款支持。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分为5个工程包,向农发行申请政策性专项贷款,其中2个工程包已获授信15.9亿元,广西农投公司已下拨6.67亿元,置换去年农发行专项贷款已到位7.95亿元的部分资金;广西农投公司已下拨地方政府债券1.86亿元;2016年项目已获中央共两批次补助资金1.04亿元;201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到位1507.42万元等;目前全县累计2014年至2016年资金到位11.08亿元。
加强宣传,提高贫困户搬迁意愿。自区、市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和相关政策解读后,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作《马山县2016—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手册》和PPT宣传片,帮扶干部进村入户逐一进行宣传解读,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充分了解易地扶贫搬迁的条件、报名申请程序、安置点情况、住房补助标准及自己筹措标准,动员贫困户因地制宜进行搬迁。同时,在县扶贫系统上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子系统,搬迁农户信息全部来自扶贫系统数据。报名截止日期10月10日,全县农户在信息系统里报名共有10760户44747人,超出了全县计划搬迁任务,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督查,扎实推进项目工作。为确保全县工作推进质量,做到进度与质量的有机统一,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专责小组成员单位深入项目点督查指导,现场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县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乡镇村屯入户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乡镇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借鉴、互学互比,加快工作推进力度。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切实保障民生。抓好社会保障扶贫,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及时调整农村低保对象结构,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两线合一”,提高贫困人口农村低保的覆盖率,把建档立卡户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提高贫困人口农村低保的覆盖率。截至10月底,全县农村低保人数231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575人,重合率为97%,贡献率为24%。同时调整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从月人均补助水平125元提高到143元。加强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苏继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