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通讯员林炜明 倪娜 记者韦薇)董某等人的传销组织利用“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传销活动共涉及128人、160个账户,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昨日,随着最后一份协助扣划通知书反馈到主办法官手中,兴宁区法院执行局仅花费3天时间,就将董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所涉及的160个账户里的款项全部予以扣划,扣划金额达3203万余元。
由于董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共涉及128人、160个账户,且各账户的开户网点信息不明,逐个查找必然费时费力,效率低下。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案人员和涉案账户较多,兴宁区法院执行局马上成立专案小组展开工作。
执行局工作人员首先与某银行广西区分行协调,涉及该案款的账户全部由该院来扣划。经排查发现涉该案的账户分布广西各地,专案小组分成8个组,备齐相关法律文书奔赴各地上门与各银行沟通,并与侦查机关协调对接。短短一天时间,专案小组就摸清了160个账户的具体开户情况。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开户银行网点众多,而执行又相对单一、明确,是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的。鉴于此,兴宁区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了执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将该案分流给“简案团队”负责执行。“简案团队”由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实施人员具体负责外出扣划任务。
10月30日,在执行一笔涉案账户所在地为钦州某银行的案款时,“简案团队”利用周末驱车几百公里奔赴钦州某银行。他们首先与银行工作人员协调沟通,要求安排周一早上第一笔对公业务协助法院办理扣划案款事项。如果按以往银行协助方式,扣划一个账号约需半个小时,160个账号约需要80个小时,至少需要10个工作日。但由于沟通及时协调有力,该院执行团队周一早上仅用10分钟时间就完成了扣划案款的任务,驱车赶回南宁。
截至昨日上午11时前,最后一笔涉案款集结完毕。董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所涉及的160个账户里的款项全部予以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