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南区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案件数剧增的情况下,如何科学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成为急需破解的难题。
“站在‘审判供给侧’的角度,当事人的诉求就是‘需求侧’,从诉求启动审判程序到最终裁判结论送达当事人之前的全部工作就是‘供给侧’。作为广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我们着力提高‘供给侧’的出路是实行高效的团队化运作。”江南区法院院长林振明说。
适应改革,试水“1+N+N”团队模式
案件增多,法官数量有限,如何才能使有限的法官高效完成审判任务,适应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需要。2016年2月,江南区法院在民一庭率先进行了尝试,组建一个由1名审判员担任主审法官,带领1名法官助理及2名书记员组成的法官审判团队。团队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主审法官主要负责案件的庭审、法律文书的制作及签发等核心审判工作;法官助理在主审法官指导下负责审查案件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办理委托鉴定、评估事宜,根据法官的指示草拟法律文书等;书记员在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的指导下进行庭审记录、法律文书校对、送达、归档等。
审判团队组建以前,由于法官每天要忙于应对大量的事务性工作,无法专注于庭审裁判,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难以得到保证。现在,审判团队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承担了繁杂的事务性工作,法官得以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能够专注于审判,潜心研究法律知识和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组建审判团队除了通过分工合作提高消化案件数量的效率,更重要的是还法官时间与精力,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而这最终关乎整个法院司法工作的权威。”江南区法院民一庭庭长蓝彬说。
经过近一年的运行,这个法官审判团队已累计审结案件553件,主审法官月均结案超过40件,比去年同期审结案件增加60%,案件审理天数缩短20%,裁判正确率达98.8%,审判质量和效率呈良性上升态势。
结合实际,组建专业审判团队
自2016年7月被自治区高院确立为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后,江南区法院结合司改工作的进度,为实现真正的“简案快审”,正式按照“1+N+N”模式组建两支快速审判团队,分别审理民间借贷、产品质量责任、买卖合同等简单民事案件,以及涉工程机械类、银行类商事案件。有了前期民一庭试水法官审判团队的经验和成效,快速审判团队采用的是一名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的“1+2+2”模式,每一名助理分别负责辅助一种类型案件,打造专业化的法官助理。经过近半年的磨合,目前每支快速审判团队能够达到每周常态化开庭40件至50件案件,案件一次开庭结案率为99%左右,平均结案周期为40天左右。
“工作效率的明显提高,得益于审判团队成员之间的高效协作配合。事务性工作全部由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承担,我则可以专注在庭审以及裁判这两个审判流程中的核心环节上。”商事案件快审团队的刘媛媛法官说。她所带领的团队,仅2016年12月9日一天就集中宣判了28件案件,这是实行团队化审判之前无法想象的。
此外,江南区法院还组建了家事案件审判团队、物业类案件审判团队、劳动争议类案件审判团队、刑事简轻案件快速审判团队等多支类型化的专业审判团队。在收案量增长、法官人数未增加的情况下,截至2016年12月14日,江南区法院已共审结各类案件9440多件,同比增长近60%。
完善配套,团队化运作全覆盖
除了审判团队,为配合审判效率的加速,江南区法院在立案、执行等方面也积极探索团队化运作。
该院立案工作实行“1+1+3”团队模式,由作为立案法官的立案庭庭长直接领导,配备1名法官助理和3名书记员。立案团队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法官助理主要负责“民事立案”窗口的立案工作,配备1名专业录入的书记员,完成日常繁琐的民事立案审查、立案工作;另外2名经验丰富的书记员则分别负责“微信立案”窗口与“执行立案”窗口,对相应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完成立案工作。立案法官工作的侧重点主要是对经法官助理审查后认为需要进行不予受理裁定的案件作出裁定。
“‘1+1+3’立案团队是在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带来的大量立案工作中摸索出来的。”该院立案庭庭长张敏说,“在人员不足尤其是立案法官紧缺的情况下,团队化的运作充分发挥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作用,提高了立案程序流转的速度,使诉讼案件得以高效运转。”去年前11个月,该院立案团队就完成了7408件新收案件的接待、立案和录入工作,同比增加51%,而辅助人员也由2015年的7人缩减至4人。
江南区法院在执行方面实行了审执分离改革,在执行局内分设了执行裁决组和实施组。裁决组采取“1名执行裁决法官+1名书记员”,实施组采取“1名执行实施法官+1名书记员+1名法警”的执行团队模式,裁决组与实施组相对固定搭配。执行裁决法官行使执行裁决权,签署各类执行文书,审查决定采取何种执行措施;执行实施法官遵照执行法官指令,负责具体的执行行动;书记员负责文书制作、录入案件信息、网上公示案件执行进度、财产查询等事务性工作;法警负责警务保障。这样的团队分工,既确保了裁和执的相对独立性,又避免了裁和执的脱节,在减少人为增加的执行环节和执行关卡的同时,坚持对具体执行实施的审查监督,避免导致“执行难”和“执行乱”。据统计,该院执行团队自2016年4月正式组建以来,执行裁决法官人均作出或审批执行指令1655次,审查执行异议案件17件,执行实施法官人均执行案件412件,执结210件,实施执行指令551次。
江南区法院将“审判供给侧”的新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工作全过程,以“团队化运作”替代“各自为政”,从结构性上重组了司法服务的“供给”元素,从整体上提升了案件在法院流转的速度。
“我们的效率是依靠团队有效运作缩减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时间来实现的,相应的法官进行实体裁判的时间得到增加,从而保证了审判工作的质量。”林振明感慨地说,“通过对审判‘供给’一侧的深度优化,努力保障了当事人‘需求’一侧的最终实现,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更多的公平正义。” (记者 朱新韬 通讯员 谭倩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