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讯(通讯员谭琦 苏玉敬)“对城管处罚决定,你有什么意见吗?”近日,青秀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法官主动到金洲路埌西三组一水果店主动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现身说法,开展诉前普法教育活动,零距离便民普法,收到良好成效。当天,在巡回法庭法官的教育下,经营店主韦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于近期到银行缴纳相关罚款。
7月19日9时许,青秀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金洲路埌西三组埌西29栋7号花花水果店店主韦某将水果摆放在店外进行跨门槛经营,执法人员要求店主将摆在门店外的水果搬回店内。当天10时许,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发现店主仍继续在门店外摆卖水果。执法人员对店主跨门槛经营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当事人韦某作出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8月12日下午,青秀区城管执法队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白朝霞、青秀区法院田波法官等2位法官和津头街道办执法人员前往该店进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宣传,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韦某下达了《催告书》。法官主动听取其意见,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发放《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资料给当事人学习,促使其认识到跨门槛经营对市容环境、“美丽南宁”的不良影响,并告知其目前青秀区法院推行在闹市区通过LED显示屏公布失信黑榜的公布制度,让其真正明白“失信处处受限”将会给自己带来生活、经营、外出种种不利,让店主受到一次深刻普法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推行诉前普法教育,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普法教育工作,缓解当事人情绪,构筑当事人对巡回法官的信任,从而促使“案结事了”,实现诉讼调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是青秀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的工作之一。
据统计,自6月18日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成立至今,已成功调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5起。青秀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田法官表示,下一步要加大诉前普法教育、调解室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加大对巡回法庭、调解室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