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讯(记者 冼敏 通讯员 潘永安)今年以来,上林县坚持标准,采取措施,加大投入,狠抓落实,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还实现了有队伍、有设备、有业务用房,使该县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本上达到全国西部地区中上水平的建设标准要求,促进了县域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
受历史和经济条件的制约,上林县环保监察、监测设施简陋、人员不足、力量薄弱。县委、县政府从环保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切实抓好环保能力建设。配好县环保局领导班子,借机构改革的东风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增加编制或新招编外人员,使其达到标准化人员配备要求,并加强环保干部自身建设。预算100万元作为装备建设资金,又积极争取区、市环保主管部门专项资金,配备了监察、监测工作用车,以及齐全的通讯工具、仪器设备等。无偿划拨1500平方米的楼房作为监测站业务用房,目前已交付使用,环境监察大队的用房也进行了重新装修使用。
目前上林县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由35项增加至65项。今年1至7月,受理环境污染投诉101件/次,查处成功率达100%。约谈有环保安全隐患企业6家,向有环保安全隐患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13家共19份,处罚违法企业6家共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