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高宇峰)孩子在游乐区出事,商家是否要负责?退还商品是否一定要包装完好?没有了购物小票,商家还能不能给退换问题商品……7月8日,就当前一些备受争议的消费热点问题,西乡塘区工商质监局来给西乡塘辖区商超企业授课。上半年,西乡塘区商品类投诉排前三位的是:家具、家用电器、装修建材。
在游乐区出事商家不负责?
南宁市西乡塘区的黄女士一家带着4岁的儿子来到某超市购物,其间儿子吵着要去免费游乐区玩耍,却不幸从滑梯上摔落。对此餐馆以“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店概不负责”的店堂公告来拒绝赔偿。
据了解,目前一些大型商场和超市,为了给带孩子的家长提供购物方便,专门为孩子设置了游乐区。但一旦出事,商家就会规避法律应尽的义务。对此,西乡塘区工商质监局消保股股长谭英表示,按照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商家应予赔偿。
商品退货需包装盒完好?
南宁市西乡塘区的刘先生去年底买了一款手机,谁知刚过了几天,手机就出现了黑屏现象。当他找到商家要求换新手机时,商家以没有手机的外包装盒为由不给调换。
针对此案例,谭英指出,商家或厂家自定“退货要有包装盒”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以此拒绝承担责任。
小票丢失是否享受三包?
顾客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的商场购买了一台家用录像机,用银行卡付款,有购物小票并要求商场开具了发票。在使用录像机时,录像机发生性能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因自购买之日起未过15天,顾客向商场提出更换一台新录像机,但发现购物发票丢失了。对此,商场售货员以无正式发票为由,拒绝更换和维修。商场售货员称,若要修理,要收取一定的修理费用。
工商人员表示,消费者可凭其他的购物证明,如银行刷卡回执单、VIP卡刷卡记录等要求给予“三包”。此外,对于以降价销售、有奖销售、附赠等形式提供的商品、奖品、赠品、免费服务等,西乡塘区工商质监局工作人员也认为,根据《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该类产品也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重做及其他法律责任。经营者对有瑕疵但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商品,应当在消费者购买前告知并在购物凭证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