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批云南客人慕名来柳旅游考察,到晨华路某酒店住宿,在办理住宿过程中,云南客人发现酒店的客房价格没有公示出来,称在全国多个城市出差旅游都没有出现这个问题,客人拨打了我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了投诉。
经物价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酒店确实没有在经营场所内标明酒店客房价格。我局依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酒店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
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是常识。在此物价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千万不要以为明码标价是小事,不标价、标价不清就容易引起消费纠纷,不要忘记“天价大虾”、“天价鱼”带来的严重后果。在国庆期间,市物价局将加大对餐饮、酒店、景区等价格行为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录入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黑名单,并与柳州市社会信用系统对接。“一处失信、处处制约”。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原标题《【价格失信的后果】酒店客房不标价,被罚1000元,还进价格信用黑名单 》
责任编辑:覃连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