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保部门公布今年8月行政处罚情况,共开出5张环保罚单,共计45万元,主要违法原因集中在未批先建和废气超标排放。
5张罚单中,泸州发展机械有限公司柳州汽车零部件分公司、柳州市中源锌业制品厂、柳州展南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为废气超标排放,分别被罚10万、10万和15万元。广西高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和柳州东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而先建,分别被处罚金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旧《环评法》,对于未批先建的违法项目,可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从今年9月1日新《环评法》实施后,就取消限期补办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办法,而是直接责令停工,按照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进行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若上亿元的项目,罚款可高达上百万元,大大提高了惩罚的限额。如果以上未批先建项目是在9月后被罚,就不会只罚5万元那么简单了。(记者 孔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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