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柳南区城站路铁一中门前斑马线上,造成两位老人当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也正是该案的案发,从12月2日开始,我市对文明礼让斑马线展开了更为严厉的集中整治行动,在相关部门和全市市民的参与下,行人走斑马线得到了更加安全的保障。
【庭审】
该案的被告人麦某超,今年52岁,是广西忻城县人。
2015年11月29日晚上8点,被告人麦某超驾驶一辆微型车由西往东行驶至柳南区城站路柳铁一中门前的路段时,适遇被害人85岁的王先生和76岁的姚女士夫妇二人正在由南往北通过人行横道,微型车车头撞对被害人王姚夫妇二人,造成肇事车辆损坏,被害人王姚夫妇二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麦某超应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麦某超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麦某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麦某超表示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麦某超在庭上称,他从龙屯立交桥行驶下桥后,有不少车左转弯。当时他有些心急,见前方车辆左转后有了空档,便踩了脚油门,结果就撞上了在斑马线上行走的王姚夫妇二人,“发现时已经来不及(踩刹车)了。”随后,他下车一看,“知道事情大了”,便立即拨打了120和110。
记者从庭上了解到,麦某超对王姚夫妇二人的家属作出了共计37万元的赔偿,家属也对其予以了谅解。麦某超的辩护人表示,这些钱除了11万由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的钱都是麦某超东拼西凑借来的。麦某超对赔偿作出了最大的努力,而他们家是特困户,经济条件本就十分困难。麦某超是家中顶梁柱,他肇事被抓后,家中没有了经济来源,他的两个女儿,一个正贷款读着大学,一个正读着中学,都因此面临着辍学。
公诉机关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起诉书认定的被告人麦某超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因考虑其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具有赔偿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等情节,最终公诉机关建议对麦某超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之间判处。
麦某超的辩护人则认为,应考虑对麦某超作出缓刑处理。
【悔过】
庭上,麦某超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道歉,“对不起两位老人,是我不小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我知老人家属失去双亲的感受,知道他们对我的怨恨,我没有怨言。我事后很后悔,为向他们赔罪,已尽力赔偿,但这也弥补不了为两位老人造成的伤害。” 麦某超还表示,“我是家中顶梁柱,我家经济来源已经断了,家里还有两个女读书,生活开销已十分困难。如果说我的孩子因为我不能完成学业,就影响了第二代人,我就是罪上加罪。”“这次的教训和代价,对我有生之年,留下了永远的伤痛。”
【警醒】
麦某超说这段话时,他的妻子和被害人的家属均痛哭流涕。在这哭声中,我们能深深体会到,一起交通事故对肇事者和被害人双方家庭造成了多么巨大和沉重的伤害。
该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李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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