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动用大型机器砍伐树木,有的甚至连根拔起,再不制止这片树林就完了。”26日上午,有市民向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反映,荣新路原市标牌厂内的工地区域大面积林木遭砍伐,还有人把倒下的树木运走。城管、园林工作人员及时调查发现,砍伐者无法提供任何相关手续,涉嫌非法砍伐、移植国有树木。目前当事人已依法接受调查。
成片林木或倾倒或已装车
26日上午11点,记者和执法人员到现场看到,工地里的树木东倒西歪,两辆大货车停放在中间,还有一辆农用车均装满树木。执法人员初步勘验,现场被砍伐或移走的树木有榕树、泡桐树等60多棵,其中榕树大的胸径达1米左右,细的也有30厘米左右。一些经过处理的树干已经放在了卡车上,而仍有大部分被砍树木杂乱地丢弃在地上,现场一片狼藉。
现场还有几个较深的大坑,里面堆放着许多郁郁葱葱的树枝。执法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叫停现场六七名作业人员,不过他们几乎统一口径:“老板让过来砍树的,其他情况并不了解。”
执法人员暂扣运树车子
下午1点多,砍伐者无法提供任何砍伐手续,涉嫌非法砍伐及移植国有林木,执法人员暂扣一辆农用运树车,并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半个小时过后,执法人员再次回到工地发现,之前的两辆货车竟满载树木冲卡离开,执法人员立即报警。
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一姓陶的负责人表示,不论是砍伐、修剪还是移植树木,都要按照规定到园林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获得许可之前擅自对树木“动刀”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的有关条款,执法部门除了责令停止侵害外,还可以对责任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截至当天晚上7点多,自称是此次砍树负责人的张姓女子到执法大队接受了调查。
园林人呼吁大家爱护树木
鱼峰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工作人员认为,胸径1米粗的榕树自然生长至少有10年以上树龄,真是可惜啊!砍伐者大多以1000元每吨的低价出售木材,可是培育这样的树得花很大的心血,这样的情况碰到不止一次了,树木对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起到很大作用,希望大家爱护树木,并用法律武器严惩违法者。
另外,大面积的榕树不但美化环境,给人以视觉上的享受,而且对镇静神经、缓解眼睛疲劳有一定作用。榕树对大气污染可起到净化作用,它吸收空气中部分有害气体,释放氧气,制造芬多精,增加空气中的负氧离子,并具有杀菌、减弱噪音、降温、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龙春华)
责任编辑:韦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