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通讯员 罗斌 记者 罗世华)张先生是柳州人,在甘肃一家铝业公司工作了两年多,今年12月合同期满后,他失业回到柳州。张先生想问,他能否在柳州申领失业金呢?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称“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规定,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因此,参保人员失业后可以回到户籍地领取失业金,但需要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由转出地社保机构核定参保人应领取失业金、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职业培训等费用,开具《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证明》。
第二步,由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情况后出具《接收函》,转出地社保机构将相关失业待遇和费用划转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基金账户。
第三步,参保人员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后,即可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同时在转入地参加失业培训。
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人员流动频繁,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参保人员需要特别注意,跨省流动的就业人员,应在失业后一个月内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责任编辑: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