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节点、抓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各级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对每一条举报问题线索认真处置,对各类违纪情况严查快结,坚决正风肃纪。大家都真切地感受到,迎来送往的应酬少了,干事创业的时间多了,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人们常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越是在这个时候,我们越不能放松纪律的发条。有关数据显示,因贪赃枉法而受法律惩处的贪官,在节日期间肆无忌惮地索贿受贿的比例占所有案件的30%以上,有近两成受贿的贪官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跟行贿人第一次搭上关系的,一些贪官40%的贿赂来自节日腐败。《诗经》有言:“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一些领导干部易生“节日腐败”很重要一点,就是他们在传统风俗的脉脉人情遮掩下放松了应有的警惕,认为节日收礼不是受贿,在心安理得中不知不觉触碰了纪律的红线,逾越了法律的底线,由小贪而至大贪,由节日受贿而至平日受贿,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这些前车之鉴的教训是沉痛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严管就是厚爱,提醒就是保护。我们希望通过党组织的提醒和监督,能够帮助大家辨黑白、明是非,不去触碰纪律的“红线”,不去“踩雷区”,以减少违纪之后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惋惜和悔恨。同时,也希望各级党委、纪委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教育党员干部时刻莫忘自己的身份、莫忘规定的约束、莫忘群众的监督,更要深深理解党组织提醒的良苦用心,切不可辜负了这份关心和厚爱!
“廉洁从政年年可度佳节,清白为人岁岁共享团聚”。在中秋、国庆佳节到来之际,我们郑重地提醒大家,要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机关和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
谨此,祝愿全市党员干部中秋、国庆吉祥快乐!
中共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