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杨贝贝) 本月,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大型食品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婴幼儿配方奶粉、儿童食品、冷鲜肉等高风险食品,这些食品每个批次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企业供货台账、供货方的合法资质、奶粉半年内的质检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都要进行检查。
大型食品商场超市是指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面积总和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零售企业。除重点检查婴幼儿配方奶粉、儿童食品、冷鲜肉等高风险食品外,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会对超市内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现场制售食品情况、索证索票、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情况、食品储存温度、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处置情况等进行查验。
此外,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销售,并在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注明“食品添加剂销售专区或专柜”“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销售场所是否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出售,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贮存加工食品是否生熟分开;制售凉菜是否具备专用的凉菜间和设施设备;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或者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也是必检内容。
检查中,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会对超市销售的蔬菜、水果、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责任编辑: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