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系统在执行工作中引入“估估车”网络评估系统属于广西法院系统中的先例。目前,该做法已经在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实践中铺开。通过“估估车”系统高效地确定二手车的基本价值,实现被查扣车辆的快速变现,为执行当事人节约成本,不仅有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贺州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估估车”估价系统的文件规定,执行法官在扣划到被执行车辆后,应将该车辆的相关资料输入“估估车”估价系统,由系统生成车辆收购价格后,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三个档次的幅度内议定拍卖保留价。若当事人无法对议价达成协议,则按“估估车”生成的三个档次的平均价作为拍卖保留价,确定拍卖保留价后,通过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