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森林覆盖率和绿化程度均远远高于全国、全区的平均水平。贺州市这张“绿色名片”已经声名远扬。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我市实行属地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主体,通过实地调查,明确古树名木的权属关系。按照属地县(区、管理区)政府保护为主,专业保护与公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由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区、管理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同时,明确古树名木数量及种类,指定合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每株古树名木都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我市各县(区、管理区)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实行挂牌保护机制。保护标牌内容包括树种名称(科、种、属)、拉丁名、保护等级、树龄、种植者(名木)、编号、立牌机关标识等。截至目前,我市对2300多个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保护。
此外,对调查中发现的人为破坏严重、枝叶稀少、长势衰弱,甚至濒临死亡的古树名木,实施科学复壮和救护,由管理单位组织有资质专业单位采取修建围栏、堵洞、支撑、通气透水、病腐防治等措施科学复壮救护,延长其生命周期。在日常保护管理方面,以属地管理和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为主,设立专项管护资金进行保护,统一工作机制,将专业保护与群众保护、定期养护与日常养护结合起来,建立古树名木定期调查、科学研究、考核奖惩制度,从严查处采伐、毁坏、移植古树名木行为,使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为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我市大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意义,重点宣传全市古树名木资源中知名度和保护价值高,具有代表性的古树名木分布、形态、历史文化背景等。同时,按树种分类筛选珍稀、历史文化价值高、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录制专题片、编发专题节目,增强宣传效果。我市各有关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增强广大群众护树爱树意识,形成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