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讯 针对全国范围内电梯事故频发的现状,富川县质监局近期开展曳引式乘客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7月22日,已经检查电梯67台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查封电梯4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特种设备之一的电梯,逐步普及在我们的生活与工作中,目前,富川县域范围内已经登记安装并交付使用的电梯达108台,有80台左右正在安装调试,尚未交付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为确保不断增多的电梯不出现安全事故,多方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乘坐电梯时生命和财产安全,富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克服人手不足、业务繁忙等重重困难,履职尽责,在炎炎烈日的盛夏里开展一次电梯专项整治。整治主要是围绕各使用单位硬件和软件是否齐全,维保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开展维保工作并做好记录,是否有专职操作员持证上岗,是否有应急预案,是否购买相关保险,常规安全工作是否做到位等方面进行,最大限度的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并复检合格的电梯,一律不能继续使用,对擅自拆封、违规使用的,该局可依法对使用管理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毛献旻 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