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昭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好评。该院一方面与县工商局联合构建昭平县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按照规定,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诉前消费纠纷进行调解,法院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开展联合调解,由法院和工商行政部门的消费纠纷调解室组织联合调解,处理消费纠纷案件。另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2015年审结了多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该院还通过制作板报、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编发微信、微博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导消费者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周任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