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5年市消费者协会各理事成员单位共受理消费者咨询32480人次、投诉1285件,成功调解消费者投诉1275件,调解成功率99.2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8万余元;依托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投诉站,依法促成和解112件,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其中,市工商局依法查处淘宝会员“月光爱亭”虚拟交易额提升商业信誉案,被评为广西2015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件之一。
今年,我市消费者协会将紧紧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3·15”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完善投诉转办机制,强化消费维权与执法办案相衔接,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调解、解答消费投诉、咨询能力,不断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健康、绿色、环保消费,为消费者撑好“保护伞”,当好“守门人”,努力做好新常态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