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各级卫生计生机构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承办活动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结合开展创建卫生城市、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工作,切实推进控烟履约工作。成立控烟履约领导协调机制,各级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外场所吸烟,并落实专人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吸烟行为。
该县卫生计生系统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12320卫生热线作用,广泛传播健康知识,提供戒烟咨询服务。积极张贴禁烟标识1000多块,分别设置在部门单位显眼处以及重点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出版有关禁烟知识墙报16期,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切实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将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同时,各卫生计生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还建立了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
(胡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