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月26日电 (刘晓)为切实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在成长缺乏关爱,容易受到侵害的现象,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增强维权力度,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强民事案件审理,依法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针对涉及留守儿童利益,特别是急需治疗费的赔偿案件以及急需生活、学习等费用的抚养费案件,建立快速审结机制,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司法救助机制,依法采取及时有效减、免、缓诉讼费措施。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诉前、诉中和宣判前的调解力度。2015年,该院共妥善审理200多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与留守儿童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注重考虑其合法权益和实际需要,关爱弱势群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发挥刑事案件审判职能,落实留守儿童保护和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该院始终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2015年,该院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严厉打击以农村留守儿童为犯罪对象的强奸、抢劫、抢夺、威胁、拐卖、虐待农村留守儿童等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8件,通过有效打击形成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司法环境。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制进社区、法制进校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推进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积极协助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积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走进法院,了解法院,通过观看展览、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2015年,该院举办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计20多次。
建立健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工作机制。通过 “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平台,加强与妇联、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医疗部门、社会团体沟通衔接与联动配合调解,使大量涉及留守儿童的纠纷不用进入司法程序就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邀请妇联干部、教师队伍中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充分发挥妇联干部和教师的优势,做好法制教育和调解疏导工作。同时,协同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建立对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处理的司法服务体系,有效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