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这样急迫,是因为这些求职者,大部分是“就业困难人员”。工作人员介绍,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户口,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登记失业残疾人员等。
“清洁工,公益性岗位工资”LED屏幕上显示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信息。虽然信息精炼,46岁的何洁英并没有过多询问,在简单了解了上班时间后,她便在登记表上写下了个人信息。
对于“公益性岗位”这个词,46岁的何洁英并不陌生,她知道,对于像自己这样的就业困难人员,政府有优待:只要招聘单位招收的员工是“4050”(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或身有残疾等,那么,政府就会给招聘单位发工资、保险等补贴,这样一来,招聘单位只需要支付少量补贴甚至不需要补贴就能“免费”招收劳动力。
“早上把家里收拾好,下午的时间来单位做清洁,而且单位还能交保险,到时退休我就可以领工资了。”何洁英表示,时间弹性大,可以兼顾工作和家庭,还能交保险,这样的工作很适合自己。虽然各方面都很合适,但何洁英还是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不知道单位会不会要我,太多人了”。
何洁英的担心不无道理。据悉,安排公益性岗位,仅为解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不负责完全解决单位人员不足的问题。加上近年来补贴标准提高和人数的增加,以及自治区安排我市的就业专项资金逐年减少,我市就业专项资金出现缺口,原则上只受理补退公益性岗位金额的申请,不再受理新增加公益性岗位名额的安排。因此,此次招聘岗位有限,现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只招收公益性岗位20多个。
名额有限,求职者提前到达,细细研究,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是他们最大的心愿。
与何洁英一样纠结的,还有陈海华,53岁的年龄,让他在选择公益性岗位上有些尴尬。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规定: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在公益性岗位工作3年后,我就56岁了。单位不再续签合同,我没了工作却又没到退休年龄,找工作麻烦,没有工作交不了保险更麻烦。”于是,在招聘会观望了好几家单位后,陈海华选择再看看。
39岁的黄国鹏有着同样的苦恼。虽然拥有高中文凭,但是因为下肢残疾,信心不足的他只能应聘市残疾人联合会为残疾人设置的公益性岗位——清洁工。即使他降低了条件,也未必能获得工作机会。工作人员表示:“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扶持政策必须满足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户籍居民这一条件。”因此,尽管招聘人员认为,黄国鹏的条件可以胜任清洁工这一职位,却没办法录用他。市残联工作人员表示“残疾人本身条件和普通人就不一样,如果要求和普通人一样的年龄才有优惠,确实不够人性化。但政策是这样,我们也没办法。”工作人员也想借媒体发声,“希望大家给予残疾人更多关注,特别是在就业方面,能够为残疾人降低门槛,给予残疾人更多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