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官微爆料小程序反映,称蒲城县重泉路旧货市场旁的果丰小区,交房时每户交了5000元的大修基金,可近几年小区安装大门、修暖气管道等物业又单独收费,最近修楼顶防水又要收钱。而且小区电费也比国家规定的要高,物业每月收电费和水费时总以与总表对不上每户要多收钱,而且小区电费也比国家规定的要高,现业国家都水电直接入户,希望能尽快改造。
随后,华商报向蒲城县人民政府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经蒲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该小区属村民自建住房,共3栋,约4200平方米,2008年建成。建成后房主将房产分套销售,物业管理由建房人自行管理,并自行收取购房人维修资金共9万余元,因属村民自建房,未纳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经了解,交房至今,房主收取的维修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大门、门禁、供暖管道、屋顶防水灯公共部位的更换维修。近期因雨水较多,小区顶层购房者反映房屋漏水问题,房主联系施工队对屋顶防水进行了修缮。因前期维修资金多次使用,剩余维修资金无法支付屋顶防水处理的费用,所以向小区现有的33户购房人,每户收取300余元维修款。
对于水表入户的问题,经向蒲城县水务公司了解,该小区属自建房,只能安装用水总表,无法直接接入到每户;电表入户问题,经向蒲城县城关供电所了解,因房主拒绝电表入户,所以无法进行户表改造。华商报记者 杨平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