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 记者苏文娟)5日,我市举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座谈会,自治区住建厅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如何创建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检查组指出,希望桂林市进一步做好创建工作,对照标准查漏补缺,争取早日跨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
4日、5日,自治区住建厅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检查组一行实地走访了我市訾洲公园、两江四湖连通水系、滨江路、七星路等地,就公园绿地建设和城市道路林荫化建设,破损石山修复等情况进行重点了解,并查看了桂林自来水供应、排水管理、垃圾处理等。5日,在听取了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并就如何创建提出意见建议。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个城市生态文明的标志,是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标志,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标志。2007年,国家住建部把桂林市列为首批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11个试点城市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列入试点的城市。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恪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试点城市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工作,使桂林城市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质量、基础设施水平、公共卫生条件和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