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团委,走进被害人小粉家里,给被害人送去司法救助金人民币8000元。随后,未检“姐姐”与小粉一起坐下来谈心,亲切地向她了解近况,掌握她的心理动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小粉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强奸案的受害者。小粉7岁时,其外公去世,她随母亲回家奔丧,被家住附近的被告人王某某拖入牛栏屋内实施强奸。案发后,虽然被告人王某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其所作所为给年幼的小粉造成了严重的身心创伤。办案检察官通过走访被害人家庭,了解到小粉在事发后变得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其母也因此事抑郁难眠,家庭经济又较为困难。在确认小粉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灌阳县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审批程序,为小粉申请到了8000元的司法救助金。救助金虽然不多,但是缓解了小粉一家的燃眉之急,此举也温暖了受害人一家。
“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此同时,更要让人民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戴拥军说。
据介绍,近年来,灌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通过未检与控申联动机制,把经济救助与心理救助有机结合,采取以经济救助为核心,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宣传教育并用的救助模式,在解决未成年被害人经济困难的同时,抚慰和疏导被害人心灵上所遭受的重创,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浓浓的人文关怀,引导未成年人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充分实现司法救助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