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 通讯员吴创宁 记者陆鑫)看到路边有水泥罐以为没人用,他开着货车把水泥罐拉到了朋友工地,没想水泥罐所有人报警,将他抓获。也许经过这个教训,家住兴安县的李某能长一些法律知识。
5月底,家住兴安县的李某当时在给当地一个工地运送材料,并以此谋生。时间一久,李某和工地上的人关系变得十分和睦,经常一起吃饭、喝酒,相互间也称兄道弟的。
就在一次偶然经过自家附近时,李某发现家附近的路边,有两个水泥罐,差不多半年没见人使用了。于是,李某觉得水泥罐无人使用,就想到了自己送货的工地上,刚好缺两个这样的水泥罐。于是他叫来了吊车,把水泥罐装到了自己的车子上,送到了他送货的工地。
然而,水泥罐的主人在发现其不翼而飞之后,马上报了警。接警后,兴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赶赴案发地展开侦查。
很快,民警就发现水泥罐是被李某涉嫌盗窃走的,立马对嫌疑人李某进行拘传。经审讯,李某交代了自己盗窃两个水泥贮存罐的事实。
昨天,李某已被刑事拘留。他为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