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吴平)见交警查车掉头就跑,结果撞树上。被交警当场抓获后,一查原来是无证驾驶,车子还是借的,借车的车主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撞坏的小车3月7日晚上9时40分,秀峰交警大队在桃花江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一辆桂C牌照的黑色小车沿着桃花江路由北向南驶近检查点,突然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大方向掉头。正在检查酒驾的交警发现该车要掉头逆行逃跑,便追上吹口哨警示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同时对讲机呼叫了警力增援。可是驾驶员依然强行在交警面前来了一个掉头,想要逆行逃走,没想到却由于操作不当竟然直接撞到了路边的大树上,车辆无法动弹,车头也冒起了白烟。执勤交警上前查看车上有俩人,并未受伤,车辆也没有熄火车上人员没有下车的意思。于是交警警惕的对驾驶员喊道:“熄火下车接受检查。”这时,增援警力赶到将车上俩人带下后对人和车辆进行了检查,并未发现违禁物品。
交警在将驾驶员带离车辆后,对驾驶员做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0,驾驶员并没有饮酒,为什么要逃跑呢?民警一问得知,原来该驾驶员于某没有驾驶证,害怕交警处罚,在看见前方交警查车时就掉头逃跑。因为于某涉嫌无证驾驶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民警将事故车辆暂扣,并由事故民警将于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在问话中于某交代,当天晚上他驾驶的车辆是向姐夫借的车搭载着朋友一起去吃宵夜,没想到遇到了交警查车。于某称自己正在南京申考C1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交警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将机动车借给他人一定要谨慎,要审查对方是否符合驾驶条件,如果明知他人无驾驶证的情况下,还将车辆借给他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