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苏文娟 通讯员蔡海雁)20日,我市民政局发布《成年受助人员心理关爱活动规范》,这是我市发布的首个社会救助类地方规范。这个地方规范的发布,填补了我市民政社会救助类标准的空白,为我市民政系统实施、规范及推广心理救助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成年受助人员心理关爱活动规范》由市救助管理站承担主要编制任务,工作人员在总结桂林市救助管理站10年来开展心理救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社会救助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提炼出了开展心理关爱活动中须坚持的四大原则,明确了开展心理关爱活动须具备的基本要求,规范了活动的基本流程,并对活动回访和档案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据了解,此规范将于4月30日起实施,将规范我市成年受助人员心理关爱活动的实施过程,不仅有利于受助人员改善自我认知,最终摆脱生活困境和心理困扰,回归正常生活,还有利于民政系统推广心理救助相关工作,有利于提高心理救助工作的服务质量和受助人员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有利于提升桂林市心理救助服务的公众形象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