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十一时许,兴安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滨江公园处一名女子欲投江轻生。巡警大队骑警队迅速赶往现场,发现该女子已在水中,只有头部还未进入水里,情况紧急,警员一边呼叫一边组织营救,后在周围热心群众的帮助下,一起将女子拉上来。
此时女子已浑身湿透,对警员的询问也不作答。该女子应该是感情受挫,其身上还有金首饰与车钥匙一把。警员先在旁边与女子交谈并看护,避免女子再次跳入水中,后待女子情绪稍微稳定后移交至城区派出所,经过所民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女子情绪稳定下来,已通知其家人接回。
(供稿:蒋淞宇、康恒/编撰:周原成/审核:吴创宁)